律师文集

律师文集

您当前的位置: 天津公司并购律师 > 律师文集 > 公司案例>正文
分享到:0
河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旅游局《关于小浪底风景区票务问题的意见》 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于2000年12月28日转发了省旅游局《关于小浪底风景区票务问题的意见》 一、门票价格。每张30元 二、门票管理。对门票采取统一印制、统一纳税、统一验票、分别售票、分别分成的办法进行管理 三、门票分成比例。按1 3 6的比例,由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小浪底建管局、当地政府对税后门票收益进行分成。税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统一集中征收,并按实际收入分别缴入洛阳、济源2市。省小浪底旅游管理的分成用于综合管理的公共开支 四、景区售票、检票点的设置。景区售票、检票点的设置和建设必须符合小浪底风景区总体规划,由省小浪底旅游管理局负责协调并监督实施。在小浪底风景区两岸各建2个售票、检票点,建设资金由洛阳、济源2市和小浪底建管局按66%和34%的比例分担。售票由洛阳、济源2市负责,检票由小浪底旅游管理局负责,管理费用由洛阳、济源2市和小浪底建管局、小浪底旅游管理局按分成比例承担 五、船票问题。船票的印制、发售等管理工作由省航务局负责 六、保险问题。由保险公司在景区设立保险服务点,游客自愿购买保险
扫一扫关注天津公司并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