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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知识精英的敛财之路

  2007年3月中下旬,在阜南县和淮北市,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分别开庭审理,由于两被告人都是高级知识分子,且作案手段与许多落马的党政官员类贪官相比差不多有点“小儿科”,诸多有识之士不禁扼腕叹息。

揪心

被轻而易举地腐蚀

  2000年9月,彭炜出任皖江公司总经理,成为掌控一方的“诸侯”。几个月后,他老家淮北的个体建筑商戴氏父子就通过关系找上门来,希望得到皖江公司的工程项目,第一次出手就送给他1万元。 彭炜想都没想就收下了此款。他要求戴某先挂靠具有建筑资质的安庆市某公司,然后将皖江公司合同价款245万余元的生活区施工场地平整工程交给戴某承建。工程即将结束时,戴某及时送来了4万元的“感谢费”,彭炜理所当然地加以收下。

  也许是因为感到第一次“合作”十分愉快,2003年1月,当皖江公司要建设厂前区工程时,彭炜很积极地帮助戴氏父子挂靠安庆市某公司后,又将这个合同造价达900余万元的项目交给对方承建,他也因此再次得到了戴某送来的11万元“感谢费”。

  许多贪官在与他人做第一次权钱交易时,往往内心都斗争得非常激烈,或忐忑不安,或瞻前顾后。虽然现在无法确切知道彭炜最初收下戴氏父子贿赂时的内心活动,但从整个交易过程来看,科技工作者出身的他对这种腐蚀是缺乏最基本的免疫力的。后来在庭审中,彭炜也承认,自己“对法律不熟悉”,不知道这是在犯罪。

  2002年上半年,皖江公司一项工程招标,吉林某公司也参与竞争,公司项目经理辛某多次到彭炜办公室,请彭多支持他们公司。不久,吉林某公司顺利中标,辛某则分两次共送给彭炜10万元;2003年上半年,皖江公司需要采购电缆设备,在收取安徽某电缆公司项目经理任某的4万美元后,彭炜帮助这家电缆公司顺利中标。后来,皖江公司先后从这家电缆公司采购了价值达2000余万元的电缆。

  在检察机关指控彭炜所收受的人民币29万余元、美元4.1万元的贿赂款中,其通过帮助他人承揽工程或者采购设备就得到了人民币27万余元、美元4万元。

痛心

两高知成了阶下囚

  彭炜,安徽省天然气公司原总经理,今年44岁,1990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0年7月,被安徽省作为引进人才调入皖能集团,同年9月又被皖能集团派到其控股公司——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即安庆电厂,下称“皖江公司”)担任总经理。2005年10月起任安徽省天然气公司总经理。据介绍,科技工作者出身的彭炜曾在国际上有影响的学术杂志上发表过论文,出版过学术专著,并在其工作岗位和专业领域取得过显著成绩,是一位典型的知识型企业高管。

  张登岐,阜阳师范学院原院长(正厅级),今年49岁,上海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在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曾先后在阜阳师范学院中文系和教务处担任领导职务,1998年被聘为教授,2005年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2年1月起至案发前一直担任阜阳师范学院院长,其间还同时兼任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张登岐是从一名普通教师成长起来的专家型大学校长。

  据检察机关指控称,彭炜所涉嫌的职务犯罪都发生在其担任皖江公司总经理的5年时间内,集贪污、受贿、行贿三罪于一身,涉案总金额100多万元。而张登岐则在2002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的阜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及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的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非法收受贿赂53.4万元。

  虽然彭炜和张登岐一个是国有企业总经理,一个是大学校长,但记者仔细研究二人涉案事实后发现,他们的共同点就是极其轻易地被所在单位的建筑工程或者设备采购所绊倒,而且受人钱财时似乎都浑然不知其中的“厉害”,表现得非常“无所畏惧”。  惊心

基本上“有求必应”

  和彭炜一样,张登岐也是轻而易举地被一些建筑商的“糖衣炮弹”所击倒。2002年,阜阳师范学院开始建设新校区,虽然张登岐只是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但毕竟是行政上的一把手,很多建筑商就打起了他的主意。   2002年9月,阜阳某集团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委托该公司总经理朱某到张登岐办公室,请张在该公司参加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教学主楼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予以帮忙。张登岐承诺帮忙,并收受张某委托朱某所送的2万元。最终,这家公司在教学主楼工程中中标。

  从此以后,张登岐变得一发不可收,将阜阳师范学院新校区工程作为自己“发财”的大好机会。只要那些建筑商来找他,无论什么事,张登岐都非常爽快,基本上有求必应。他常挂在嘴边的话不是“这个忙我会帮的”、“我尽量给你们解决”,就是“以后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之类。他后来在该新校区风雨操场、学生食堂以及一期学生公寓等工程招投标及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均在收受有关方面的好处后,想尽办法把工程发包给对方,或者及时结清工程款。据指控,在其所收受的贿赂款中,有52万多元的赃款与这些建设工程有关,其中仅该校新校区风雨操场工程一项,张登岐就分9次收受阜阳某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武某人民币35万元。

  “作为专家,我可能是优秀的、有贡献的,作为大学校长,我可能也是称职、敬业的,但作为一个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党员,我竟然稀里糊涂地收受贿赂,竟然站在人民法庭的被告席上,我无地自容,惭愧至极,后悔不已!”站在法庭上的张登岐似乎终于醒悟过来。

担心

  高智商 低免疫力

  一个说对法律不熟悉,一个称稀里糊涂犯了罪。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实当中的确有不少高级知识分子,他们一方面是高智商、高学历、高职称,在某个专业领域有较高的水平,但另一方面,由于知识面狭窄,社会阅历较为粗浅,除了专业,所知甚少,法律知识更是相当有限,甚至是空白,对社会不良风气的免疫能力较低,所以就根本谈不上有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

  这一点在张登岐身上体现得最为明显。一些了解他的人都认为,张登岐作为专家型学者,在工作上兢兢业业,在事业上小有成就,在生活上态度严谨,其骨子里也并非是那种贪腐无厌之人,但却无法摆脱某些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对法律知之甚少,对人情世故驳不开面子,这正是其可悲之处。

  从彭炜案件看,其贪心除了体现在大肆收受他人贿赂上外,还体现在其对公共财物的明知故“犯”上。皖能集团规定,外派人员在派出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原则上仍在集团公司享受。彭炜作为外派人员,在已从皖能集团领取规定的各种工资、奖金和福利情况下,仍从派驻单位皖江公司领取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共42万多元。此外,彭炜为了自己的升迁和得到提拔重用,先后多次向人行贿。

  而外部防护的免疫功能失效也即监督力量的缺乏,则使得彭炜、张登岐有恃无恐。彭炜虽然是外派人员,但其在皖江公司无异于“封疆大吏”。他想调什么人就调什么人,愿把工程交给谁做就交给谁做,即使搞了招投标,也是他一人拍脑袋说了算。而在阜阳师范学院,尽管每一个工程都要走招投标程序,但不分管工程的张登岐却能想让哪家建筑单位入围就入围,想给谁打多少印象分就打多少分,倾向于谁中标谁就能中标,鲜有人提出不同意见。

  像彭炜、张登岐这样的知识精英,其职务犯罪的成因,有着其他国家公务人员职务犯罪的诸多共性,但也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对于他们来说,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去非分之想,常思贪欲之害,一样的急迫而重要。

  (记者 吴贻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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